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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度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开展检查/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0-21 点击:

     

    校本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我校2014年度及以前汕头大学文科基金项目进行结项鉴定、对2015年度文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及以前项目结项鉴定

      1、结项项目负责人名单:柏友进、蔡奇真、徐兰兰、王雨函、孙佰玲、刘瑜、朱健齐、穆红琴、孟金梅、李金龙

    2、材料提交:请上述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结项审批表》、相关研究成果各一式3份(须与审批表所列成果一致)。请各单位认真审查以上材料,在《审批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和财务处意见栏签署并加盖公章,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交到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档。

    3、验收形式:学校组织科研委员会进行结题材料验收,请认真准备。

     

      二、2015年度项目年度检查

      1、检查项目负责人名单:林雄洲、James Innis Mc Dougall、王健、安宁、 方帆、曾宪扬、原明明、沈忆勇

      2、材料提交:请上述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1份,相关成果1份(论文如已发表,提供正文第一页;未正式发表成果提供已完成的电子版);请各单位认真审查以上材料,在《年度检查表》所在单位意见栏处签署并加盖公章,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档。

      3、注意事项:未及时提交材料或未通过本次检查者下一年度课题研究经费将延期或停止拨付。

     

      联系人:黄玉梅、卓燕淳

      联系电话:86502563

     

     

    科研处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1: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20161024.doc

    附件2:汕头大学文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201610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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